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设立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的通知
工信部信管〔2018〕41号
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国家外国专家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经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在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立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我国工业互联网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审议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要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专项工作组每年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成员研究讨论工业互联网发展重大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副组长:林念修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南平 科技部副部长
陈肇雄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刘 伟 财政部副部长
成 员:杜占元 教育部副部长
汤 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黄润秋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李建波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
钱克明 商务部副部长
马晓伟 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刘国强 人民银行行长助理
黄丹华 国资委副主任
孙瑞标 税务总局副局长
刘俊臣 工商总局副局长
田世宏 质检总局副局长
付建华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贺 化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陈左宁 工程院副院长
周 亮 银监会副主席
方星海 证监会副主席
梁 涛 保监会副主席
李凡荣 能源局副局长
张建华 国防科工局副局长
陆 明 外专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专项工作组的日常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陈肇雄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张峰、总经济师王新哲任办公室副主任,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兼部门联络员。
专项工作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专项工作组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工业互联网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为专项工作组提供决策咨询。
特此通知。
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