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老旧小区停车位被私自占有,该如何解决?
业主私装地锁,侵占公共用地据为己有,一直是考验城市管理智慧的难题。7月11日、12日大河报连续刊发“破解地锁困局”系列报道,引发社会各方关注。连日来,许多郑州市民致电大河报,有反映地锁问题的,有提供行之有效解决方法的,也有热心市民专程找到报社积极献言献策的。在郑州市南阳新村小区,有些居民甚至将共享单车加地锁,将公共停车地据为己有。
地锁之困,应先解决停车难问题
大河报报道了西福民大院拆除地锁的相关新闻后,昨天,有居民致电记者称,执法人员走后,拆除的地锁又悄悄“死灰复燃”了,部分人员重新私装上了地锁,“这不是白拆除了吗?希望记者继续关注此事,相关部门尽快治理”。
记者了解到,解决地锁之困,依靠“抢”停车位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仅靠执法部门多次上门拆除地锁,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无济于事,首先要解决好一些老旧小区的停车难问题。
事实上,停车难在一些老旧小区是共性问题,也是历史所遗留的问题,不是拆几个地锁就能解决的。地锁是“病征”,停车难才是“病根”。
如何治?对于有物业公司的小区,物业要切实发挥其作用,在平时的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业主私装地锁,就要立即进行处理,不要让其他业主跟风效仿,对此上级单位和执法部门要充分支持。
对于无物业的小区,采访中多名居民表示,要引进物管公司或成立业主委员会,停车哪怕收费也行,如果条件允许,可建设立体停车库,用最小空间发挥最大的作用,这样一来,方便了业主不说,大家也会从中受益。居民有地方停车了,大家自然不会再安地锁私自“圈地”了。
通过物业自管,完善小区相关设施
“通过物业自管,完善小区设施,才能有效破解停车难的问题。”7月12日,二七区建中街办事处城管科科长张玉军在受访时表示,他们办事处老旧小区比较多,均没有地下停车库,全部是地面临时停车。
之前很多业主没有轿车,现在车越来越多,他建议,地锁全部拆除后,在一些老旧小区给停车位划线,完善小区的设施,外来车辆不让进入,车辆临时停放,谁回来早谁停,没有停车位的车辆自己想办法,但绝不允许业主私自安装地锁。“不然停车更难,形成恶性循环。”
此外,在以后的工作中,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将加大巡视力度,一旦发现有安地锁行为,劝业主自行拆除,对于不拆除的人员,要联系上级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张玉军表示,下一步将结合辖区空闲场所,设置一些公共停车场,供小区居民停放车辆。针对停车难的问题,他们还将根据沿街比较宽的道路,探索晚8点单边停车方案,这就需要和区政府及交警部门共同协商,目前仍在积极探索当中。
地锁横行何时休?郑州城管局未回应
今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十五条规定,使用地锁、石礅、栅栏等障碍物占用公共道路、公共停车泊位,违反规定停放车辆;违反前款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处理。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大河报记者咨询郑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私自安装的地锁在小区外的道路上,公安交通部门将予以拆除;如果在小区内,则不属于他们管辖范围。
7月12日下午,记者咨询了省住建厅法规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私自设置地锁行为归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管辖。那么,对于小区的地锁停车问题,有无更好的措施,下一步会有哪些具体行动?随后,记者致电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多个部门,但截至记者昨晚发稿,未收到相关回应。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和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第七十六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居民在小区内的公共区域院落私装地锁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其他业主或物业公司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其拆除妨碍物,恢复原状。
在采访中,部分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提出建议,能否扩大执法权,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处罚难的问题。不过,也有不少居民呼吁,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后续措施,私装地锁之风难刹。希望地方人大通过出台法律法规形式,进行约束和管控。
提倡社会协商,共同遵守“市民公约”
“这是一个社会问题,涉及大多数人根本利益,要提倡社会协商,共同遵守好‘市民公约’。”郑州大学社会学教授张明锁接受大河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公共用地不能私自圈占,更不能私设地锁,通过协商是能够进行治理的。要解决地锁和停车难问题,业主和社区、居委会等相关人员大家要进行讨论,形成“市民公约”,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待绝大多数人同意后,大家要共同遵守,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提倡社会协商,对大家都有好处,实在不行,可由执法部门对地锁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社会学家、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教授刘绮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想大家停车不难,其实有三种解决办法。投入最高的是整体拆迁,这适合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造的小区;其次是投入成本较大的修建地下车库,这需要住建委、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联合来推进;成本较低的是居民在政府的指导下成立自管会。由于小区的公共空间的土地权是国家所有,不属于个人,因此在停车管理上,车主必须交纳一定的费用,而费用的多少由居民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作为政府,也要积极推动这件事。
他山之石
看别的城市怎么做
在小区停车难问题上,国内其他城市有哪些值得借鉴的措施呢?
北京海淀区学院路一小区几年前拆除地锁,至今无反弹。据悉,由于车位紧张,2010年前后,小区“冒”出360多个地锁,居民怨声载道。2011年6月,居委会联合物业、城管、民警和街道巡防队等多部门将地锁全部拆除,无反弹的秘诀在于居委会对停车空间的统筹规划。
拆除地锁前,居委会先对小区进行封闭管理,设置三个机动车出入口,并聘用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在出入口设岗亭。本社区居民凭车证刷卡进出,社会车辆如要进小区需要刷卡交费;拆除地锁后,居委会又将废弃地铺装成停车场;同时与小区内的单位协商,开放闲置院落供居民停车,拓展出50多个停车位。
上海则利用高架桥孔下的空间,建设了桥孔公共停车场。南京在老旧小区的道路边建设立体车库,实现在单位面积内停放更多的车辆。而杭州则鼓励社区和单位“结对子”,利用白天、晚上的时间差互借泊位,错时停车。(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吕高见文张琮摄影)